田山小站“1+1+N”工作法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王小麦🌾
创建于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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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山村以“学习枫桥经验探索社会治理”行动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基层治理实践,根据我村实际情况,探索形成“1+1+N”工作方法,即:“成立一个站点+围绕一个原则+N个力量参与”的基层治理模式,有效实现社会治理“一站式调解、一次性化解”,让基层矛盾于基层出发、归基层处理、在基层化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1”成立一个矛盾纠纷化解站。村集体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平台,是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的最关键一环。按照枫桥经验做法,田山村准备出独立办公室,率先在村部成立了村级矛盾化解站-田山小站,站长由第一书记和支部书记担任,其他村两委任成员,田山村锚定矛盾化解站这个“1”,以其为平台,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联动落实的枢纽作用。整合现有资源,配套沙发座椅、水杯、办公用品等。邀请有矛盾纠纷的村民到站点来坐一坐、聊一聊,拉拉家常、说说困难、指出问题、解决矛盾,突出三温,即温馨、温情、温度,打造有特色亮点的村级治理平台。按照“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标准,小站工作人员认真了解情况,耐心劝导劝解,在拉家常聊生活间就将村民的矛盾在村内消化解决。

      “1”围绕一个原则。田山小站矛盾化解围绕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法治和德治结合。法治是化解矛盾的根本方法,是保障每一名群众合法权利的奠基石。群众懂法、守法,才能更好用法,用法治的思维和手段解决生活中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基层治理可控性最强的选择。为实现调解过程的合法性,田山村邀请专业法律顾问一名,经常性到村进行法律指导和普法讲座,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同时为矛盾化解保驾护航。实现全过程讲方法、讲法律、讲程序,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德治是邻里和睦的内在需要。俗话说:以德服人。村内矛盾纠纷多涉及家长里短,把道德约束放在处理矛盾纠纷的优先位置,说服、劝导矛盾双方正确认识出现矛盾的原因。在道德约束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妥善回应双方诉求,达到团结邻里、明辨是非的目的,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

    “N”N个力量共同参与。田山小站通过吸纳村法律顾问、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人员以及整合村调委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让“N”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治理中,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和有威望群众的作用,向广大农村党员何有威望的群众取经,了解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采纳他们的意见,多了解民意,查找历史原因,他们以“非官方”的身份使矛盾双方更易接受。有效发挥群防群治优势作用,拓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渠道,打造多元治理“新引擎”,打通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维护全镇整体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依托“1+1+N”工作方法和田山小站阵地,田山村培养了调解员4名,帮助解决困难、调解纠纷20余人次,做到小事在村内调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在今后的工作中,田山村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质效。结合“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要求,充分激发田山小站工作职能,不断夯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深化创新“1+1+N”工作法,促进矛盾纠纷“一揽子”化解能力,实现综治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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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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