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业委会协会与海南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召开《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座谈会

海南省业主委员会协会
创建于20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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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8号上午,在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海南省业委会协会与海南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召开了“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座谈会。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符琼芬、秘书长苏文、孙雨寒律师、吕蕾律师到会参加交流,海南省业委会协会王一然会长、曹献平常务副会长、党支部秦军副书记、肖黎明副会长、曾智慧副会长、小区业委会主任代表刘荣祥、钟海、戴雅,长期关注和从物业方面法务工作的省业委会协会律师工作室陈洪德律师、王凤娟律师,以及海口市信息中心工程师、海口12345+业委会系统建设人员冯光武参加了座谈会。

  海南省业委会协会为本次交流座谈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从8月2日收到《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通过协会公众号、微信、邮箱、部分业委会交流等形式开展了多角度的征求意见工作。在充分征求的基础上,省业委会协会进行了汇总,并积极与省律师协会沟通,促成了这次的交流活动。

  本次座谈会由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符琼芬主持,海南省律师协会各位领导和律师认真听取了业委会协会成员、协会律师工作室(律师事务所)律师、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结合各自的实践工作对《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逐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海口滨江海岸业委会主任钟海就办法(草案)中公示期时限的一致性、提供业主信息的具体项目、选举的等额差额、后补委员等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陈洪得律师就业主名册明细、筹备组经费、住房维修资金申请、业主选举权、成立业委会流程优化、公共收益等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海口永升华府业委会主任就办法(草案)中公共收益、业委会备案开户、住房维修资金申请等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海口市金椰大厦业委会主任刘荣祥就立法中各方权利义务与利益的平衡保障、办法实施可操作性、政府部门有效指导和保障、破解业主清册获取和个人信息安全矛盾、物业区域建筑面积界定、筹备业委会经费来源、新旧物业交接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业委会协会副会长、指导培训部部长曾智慧就前期物业公共收益账户设立及分配权规定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律师协会苏文秘书长从立法初衷、明确业主权利义务、前期物业规范管理、自治等方面发表了观点。

  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王凤娟律师就业主大会投票方式、委托代理人范围及人数、异议主体、信息公开、公共收益分配、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投票权、业委会委员更替及换届、新旧物业交接、小区基本资料获取、小区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业委会协会常务副会长、协会专家委主任曹献平就加强成立业委会的政府指导培训、行业规范化管理、相关政策衔接、公示时限、异议主体及处置时限、信息化平台建设使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就与海口市政府合作的“12345+业委会”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简要地介绍,并建议将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的线上行为规则纳入本办法,使线上线下管理统一规范,提升海口物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孙雨寒律师认真聆听大家的发言,并详细地记录,对相应条款和大家进行交流互动。

  王一然会长做总结发言,王会长对省律师协会的接待,以及大家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

  本次座谈会历时三个多小时,大家交流充分、深入,同时省律师协会和省业委会协会都表示通过本次座谈后,大家可多角度交流,让《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更贴近民众、更接地气,为将来《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顺利推广实施打下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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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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