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泽南律师事务所高俊华律师担任那大镇蔬菜村委会、石屋村委会、侨南村委会及峨蔓镇龙门村委会、盐丁村委会的法律顾问,为上述村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当年3月,高律师通过实地探访村居及线上方式联系村委会书记,了解当地群众情况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下是2023年3月开展村(居)顾问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
高律师在峨蔓镇盐丁村委会值班过程中,村民李某向高律师咨询有关宅基地方面的问题,他表示:之前村小组划拨给自己的宅基地被自己的大伯占用了,当时大伯说在自己结婚成家盖房的时候就会还给他,现在村民想要盖房,但是大伯这边诸多阻挠,问如何处理?高律师表示,土地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李某现在尚未取得宅基地证,建议李某先到镇政府办理宅基地证后,再通过排除妨害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律师在龙门村值班过程中,该村村民梁某通过梁书记向高律师电话咨询有关执行方面的法律问题,梁书记表示:村里的村民有个案子在法院执行了,但是法院这边没有通知村民就直接结案了,问如何处理?高律师解答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结案应当通知当事人,建议村民持身份证到人民法院了结具体情况,若被执行人存在财产,建议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高律师在蔬菜村值班过程中,该村村民通过叶书记向高律师咨询有关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问题,叶书记表示:现在有个村民被采取刑事拘留了,问如何处理?高律师解答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采取刑事拘留后就可以由其近亲属委托辩护人了解案件情况,建议村民尽快委托律师跟进相关情况。
高律师在石屋村担任村居顾问过程中,村民张某当面向高律师咨询了借贷及买卖的相关事宜,村民张某称:其与人合伙做生意,因为生意伙伴资金不够,遂找自己借了11万元;而后又从自己的烟酒行拿了15万元的货,问如何处理?高律师表示,张某的纠纷并非一起纠纷,而是两起纠纷,其中包括了买卖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建议张某分案起诉。
高律师在侨南村委会担任村居顾问期间,在村委会书记叶书记的主持下,高律师就一土地纠纷现场进行现场调解,因相关材料不齐,高律师建议村民收集相关材料后再次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