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娄山关街道长征小学——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告知书

娄山关街道长征小学
创建于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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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及未成年人监护人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家长、监护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您应注意事项,请积极配合学校和相关组织做好家庭保护、家庭教育工作,共护孩子健康成长。

一、履行家庭保护的责任人

(一)严守保护红线。监护人要关心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实施家庭暴力,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不惯养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不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不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放任未成年人离家出走。要教育孩子不欺凌他人、不沉迷网络和游戏、不进入禁止未成年人去的活动场所。

(二)家庭网络保护。监护人要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防范其在网络上非理性消费、被网络欺凌,不观看危害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图片和视频。要教育引导孩子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三)关注女孩成长。监护人要高度关注女孩生活环境的密切接触者(亲人、邻居、朋友),切实做好相关预防工作。

(四)关心健康成长。监护人要关心孩子学业情况,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督促孩子按要求完成义务教育,不得失学、辍学和旷课。要关心孩子人身安全,随时了解孩子的心理、身体和精神状态,及时沟通疏导,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五)合理委托监护。外出务工的父母,要委托临时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安全监护,不得委托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人员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二、构建和谐家庭的引路人

(一)构建和谐家庭。监护人要掌握合理有效的育儿方法,当好榜样示范,不做无效陪伴,不把坏脾气无端撒在孩子身上,不当着孩子的面吵骂甚至打架,不当众辱骂孩子的缺点和不足,不用奚落、讥讽、嘲弄的语言伤害孩子。不只关注孩子的考试成绩,更要注重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二)争当合格父母。关注“桐梓关工”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家庭教育培训,掌握相关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育儿理念,注重孩子理想信念、家国情怀的培养,增强孩子崇德向善、尊老爱幼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注重日常的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救自护能力。

(三)注重方法和策略。


一是掌握基本方法。做到亲自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相互促进。


二是讲究沟通艺术。做到及时表扬、延时批评;包容缺点、控制情绪;尊重人格,幽默和谐;注重环境、平和有度。


三是注重言传身教。做到言行一致、率先垂范,知法守法、榜样引领。


四是进行有效陪伴。如,陪孩子一起做家务;孩子做作业时,家长读书,相互讨论;定期陪伴到书店或网购图书;周末陪伴体育锻炼或郊游;家庭重大事件的决策,可以让孩子参与商议;父母孝敬老人活动,如看病就医,让孩子参与;和孩子一起开展其他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三、争做知法守法的带头人

       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给孩子树立榜样。在实施家庭保护和家庭教育过程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要依法履行责任。若不依法履行相关法律责任的,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训诫、警告、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制丨 张元福

责编丨 何 莉  成铭锴 何志彬 金传伟

编辑丨 李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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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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