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五四薪火 唱响青春风采——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初中部举行庆“五四”歌咏比赛暨离队入团仪式

实验团委
创建于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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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5月7日下午,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初中部举办以“传承五四薪火 唱响青春风采”为主题的庆“五四”歌咏比赛暨咸宁市示范性离队入团仪式,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激发学生爱党、爱团的集体主义精神,展现我校师生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和与祖国共奋进、与学校同发展的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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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在庄严肃穆的队歌声中拉开序幕,同学们整齐列队,胸前的红领巾在风中飘扬,队旗下,学校团委书记兼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余纯宣布超龄离队名单并送上深深祝福,优秀少先队员发表离队感言。伴随着最后一次队歌、最后一个队礼、最后一次呼号,582名优秀少先队员光荣离队,迈入朝气蓬勃的青年行列。

     与此同时,36名新团员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舞台中央,在鲜艳的团旗下庄严宣誓,他们的眼中闪烁着青春的自信与力量,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操场上空。

     随后,集团领导和班主任老师们为新团员佩戴上了闪耀的团徽,这不仅是一种荣誉的象征,更是一份责任的传递。

       九(2)班的闫佳璐在代表新团员宣誓时说:“在八年级时,我曾观摩了九年级同学的入团仪式,那时候,我是多么向往能和他们一样佩戴着光芒四射的团徽,站在火红的团旗下宣誓,没想到今天这个愿望竟然实现了,我觉得入团戴上团徽,就像小学第一次戴红领巾那样有着重要意义,是一种荣誉的象征。”

     九(4)班王源昊代表全体老团员对新团员的加入表示祝贺和欢迎,并为新团员分享了自己作为一名团员的心得体会。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校长唐咸军代表集团教育党总支对新团员的加入表示祝贺,对长期以来在青少年工作中倾注心血和汗水的老师们表示衷心感谢。唐校长寄语全校青年要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终身学习、自我提升;积极实践、服务社会;团结互助、共同进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奋发有为的姿态,斗志昂扬的冲劲、坚持不懈的韧劲,跑好民族复兴的“接力赛”,续写时代的“新荣光”。

       此次入团离队仪式的成功举行,不仅为学校的团队建设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同学们的成长历程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离队入团仪式结束后,八年级全体学生进行了“五四”青年节歌咏比赛,大家用青春活力,共同唱响红色经典。教师组演唱的《祖国不会忘记》将现场气氛带到了高潮,看到老师们的精彩演出,全场的观众纷纷竖起了大拇指,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比赛中,各班同学服装整洁、朝气蓬勃,洋溢着笑容的青春面庞散发出自信的光芒。学生们的歌声时而如赤子依恋母亲般深情,时而像大海怒涛般慷慨激昂,深深地打动了在场所有的老师和同学。

       台下的评委老师们更是聚精会神、一丝不苟,为每一个参赛班级赋分都经过深思熟虑。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八(1)班演唱的《黄河大合唱》铿锵有力、气势磅礴,获得了第一名,八(9)班的《少年中国说》和八(5)班的《爱我中华》分别斩获二、三名。

本次歌咏比赛,唱响了拼搏时代奋进的主旋律,展现了实验学子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培养了学生的爱国情操,弘扬了伟大的民族精神。红歌对学生不仅是一种教育,更是一种红色精神的回归。红歌的精神,红色的力量,在实验少年身上一定会得到更加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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