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堆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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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第一,预防溺水——谷堆乡中心学校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题工作

创建于05-08 阅读1313

      水是生命之源,但也可能是生命的吞噬者。盛夏将至,天气渐热,是溺水事故的高发季,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谷堆乡中心学校先后做了一系列工作。

      4月17日,谷堆乡中心学校校长任竞祎和负责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孙炜组织全乡村级小学校长、公民办幼儿园园长及中心校工作人员召开安全风险防控专题会。

      4月23日,任校长和孙校长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防溺水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就防溺水对各村小幼儿园校长园长提出一些提醒与要求,我们对于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各学校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加强教师安全意识,要求教师时刻提醒学生,使学生真正有安全意识。  

      为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班主任组织学生做一次宣誓仪式、观看一次警示片并写观后感加深印象、同时向家长群转发《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等向学生家长传达防溺水思想,家校共管,事半功倍。


      5月8日,按照任校长和孙校长防溺水宣传工作安排,中心校全体人员利用宣传车及喇叭分两批次对谷堆乡东西片逐村逐户宣传,并对沿路水域粘贴防溺水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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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生命像鲜花一样美丽迷人,我们的生命像黄金一样宝贵,我们的生命也像玻璃杯一样脆弱。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唯一的一次,失去了便无法挽回。为了不让唯一一次的生命在人间蒸发,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预防溺水。让防溺水的警钟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我们的心灵。防溺水是一项长久的任务,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学校教师以及家长的共同护航!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为了孩子的健康和平安出行,请您加强孩子的防汛、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孩子远离危险区域,嘱咐孩子千万不能私自到河边、水库等地玩耍、戏水或游泳,谨记防溺水“六不”要求,不要让孩子单独外出玩耍。

 学生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家长要“四知道”

  ☞1.知去向(孩子到哪里玩);

  ☞2.知同伴(孩子和谁一起玩);

  ☞3.知内容(孩子在玩什么)

  ☞4.知归时(孩子什么时候回家)

                                 谷堆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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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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