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青田县润嘉幼儿园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招生计划
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3周岁适龄幼儿。
招生范围
招生条件
1.优先批
(1)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2)同一家庭“长幼随园”适龄幼儿。
(3)父母房产符合相关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2.第一批
户籍在相关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3.第二批
(1)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幼儿。
(2)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商品住房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3)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是招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适龄幼儿。
4.第三批
(1)招生范围同第一批。(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幼儿。
(2)招生范围同第一批。(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商品住房的适龄幼儿,且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5.第四批
招生范围内其他适龄幼儿。监护人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社区居住证明。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19日-20日(共两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3: 30-16:30
地点:青田县润嘉幼儿园一楼大厅
润嘉幼儿园翡翠湾园区一楼大厅
联系方式:6768289
(二)报名办法
报名前,家长自行下载“浙里办APP”,以家长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报名时,家长携带户口本原件、预防接种证及相关批次的佐证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核验,并登录“青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如实、完整无误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各类真实、合法、有效的佐证材料原件清晰图片,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条件中户籍迁入时间与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5月18日)。
(三)优待政策
1.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园政策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转干部子女、正在援藏援疆的干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就近安排入园。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原件、幼儿预防接种证、政策文件、身份证明材料等到县教育局513办公室报名。
(2)我县A、B类人才子女,按就读意愿直接安排入园;C、D类人才子女,在2个就读意愿内通过抽签安排入园;E、F类人才子女,在3个就读意愿内通过抽签安排入园。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监护人携带《青田县A-F类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户口本原件、幼儿预防接种证及佐证材料到县教育局513办公室报名。
2.推行“长幼随园”入园服务举措
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服务对象的兄(姐)下学期需仍在该园就读。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原件(长幼关系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县教育局513办公室报名。
录取办法
(一)录取工作遵循“批次优先、随机摇号”原则。当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批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名额时,该批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后续批次的录取自动终止;当幼儿园前一批未招足计划时,在后一批报名对象中通过电脑摇号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
(二)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及“长幼随园”幼儿优先录取,幼儿园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数相应核减。
(三)双(多)胞胎参与摇号,只要摇中一人,参照“长幼随园”录取。
(四)特别说明:润嘉幼儿园与翡翠湾园区未录取的报名对象互相调剂。即其中某一所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时,根据“批次优先、随机抽签”原则进行调剂。
(五)家长可在“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登录“青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查询适龄幼儿录取情况(查询时间见幼儿园公告) 。
招生纪律
1.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取消报名及就读资格。
2.名额不可自行转让,未按时参加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3.若发现同一幼儿在多所幼儿园重复报名或报名注册幼儿与实际就读幼儿不符的,取消其报名和就读资格。
附件:青田县A-F类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关于我们
青田县润嘉幼儿园现由翡翠湾园区(2019年办园)、润嘉幼儿园(2023年办园)两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共同组成。
幼儿园秉承以儿童个性化、全面化发展为宗旨,打造一所具有“儿童气息”的童年生活博物馆为办园目标,形成“自然、生活、有玩味”的园所文化,并积极融入生活、环境、游戏和课程实践中,让每一个幼儿都能亲身经历,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