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玲:
1、接待当事人;
2、民事立案审查;
3、审核刑事判决书;
二、王晓晓:
1、填写邮寄判决书;
2、屯留区麟绛派出所办理取保;
3、刑事案件结案;
4、完善整理卷宗;
5、档案室交卷。
三、赵丹:
1、阅览盗窃罪卷宗,与法官讨论案情;
2、拟写帮信罪判决;
3、拟写、印发诉前调书39号;
4、拟写、印发诉前调书40号;
5、联系当事人若干,电子送达、集约送达民事调解书;
6、报结诉前调书案件;
7、提交党小组会议资料。
四、梁磊:
晋城监狱开庭。
五、张舒玮:
晋城监狱开庭。
六、张丽君:
晋城监狱开庭。
七、宋少杰:
1、浏览刑事案件卷宗;
2、撰写信访案件回复材料。
八、王健玉:
1、屯留看守所送达文书;;
2、填写整理文书;
3、预约庭审;
4、协助当事人阅卷。
九、宋一帆:
1、修改刑事判决书;
2、联系案件当事人;
3、准备司法救助案件材料;
4、屯留看守所送达起诉手续;
5、查看206系统。
十、王雁:
1、整理、装订卷宗4本;
2、制作审理报告、合议庭评议笔录。
十一、张宏武:
1、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2、接待案件当事人,调解案件;
3、完善补充案卷信息。
十二、吴琼:
1、完成庭审任务;
2、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各一份;
3、整理装订卷宗。
十三、倪慧芳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开庭审理借款合同纠纷一件;
3、与领导讨论案件情况;
4、翻阅卷宗,查看资料。
十四、贾小伟
1、领取卷宗、填写应诉手续、电子送达手续;
2、记录庭审笔录一件;
3、查看卷宗资料、整理卷宗资料。
十五、申秀丽:
1、今日窗口受理民事案件十件,收取诉讼费九件;
2、受理诉前调书案件一件;
3、受理特别程序案件一件;
4、处置网上立案十件,并电话通知当事人;
5、指导当事人满意度评价三人;
6、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多次,其他诉服事宜有序进行中。
十六、丁亚丽:
1、填写上诉案件退费表;
2、收取诉讼费,开具发票;
3、指导当事人填写立案手续,做满意度评价;
4、给案件当事人致电,调解案件;
5、登记上诉发还案件。
十七、秦瑞:
1、今日登记诉前调解案件;
2、整理调解员调解案件;
3、今日收取诉前调解案件,登录调解平台系统录入各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调解员,并进行受理,网上系统上传音视频并进行结案等;
4、接听当事人电话数十次,回复当事人案情;
5、今日成功调解两起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并指导当事人填写手续;
6、打印,整理报表;
7、其他诉服工作有序进行中;
8、报送调研报告。
十八、李霓景:
1.查询案件信息;
2.接听电话;
3.录入民事案件十一件;登记刑事案件一件;
4.接待当事人。
十九、陈国彦:
1、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并回复执行案件信息;
2、受理执行案件材料三件,并指导当事人签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3、查询案件信息;
4、执行系统录入执行案六件,送扫描并取回,登记分案移送执行;
5、联系当事人督促履行。
二十、王笑:
1、案件统计;
2、案件维护;
3、安装电脑系统;
4、电子签章,打印;
5、通知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时间,邮寄鉴定材料,沟通鉴定案件;
6、核对1—4月份质效数据。
二十一、黄倩:
请假。
二十二、段增翠:
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