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物 线 索 征 集
海原县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县内不可移动文物情况,现公开征集文物线索。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发现,请积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保护文化遗产。
征集范围
海原县域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
1.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例如城址、窖藏、战场遗址、军事设施遗址等。
2.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3.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宅第民居、寺观塔阁、影壁牌坊、学堂书院等。
4.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
5.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6.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线索征集要求
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按照《海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准确和详细的信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和评估文物的价值和保护状况,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共同保护珍贵的文物。
征集时间
本次文物线索征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在这段时间内,您可以提供新发现的文物线索,助力文物保护工作,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请您在征集时间内提供文物线索,以便我们及时了解和保护新发现的文物,您的积极参与将为文物保护工作注入新的动力,让更多人关注和了解文化遗产。
征集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的方式,提供文物线索信息。
电子邮箱 280173641@app.com
电话号码 0955—4014226 海原县文物局
19509552966 海原县文物管理所
方便快捷的征集方式让您更轻松地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文物线索征集的相关事宜,请随时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提供帮助,共同保护文化遗产。
海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线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