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不踩法律“红线”。
知敬畏,淡泊名利之心。《中庸》有言:“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古人也说,“畏则不敢肆而德已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心怀敬畏,不仅是人生态度,更是人生智慧。知敬畏不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是人为地把讲规矩和有作为对立起来,而是要敬畏人民、敬畏事业、敬畏法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在大有可为的时代大有作为。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也是行为的界限,对党员干部而言,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永葆政治本色。
知边界,强化自我修养。边界感是干部成长进步的重要素质、思想修养的必修课程。要对照条例规定,时时事事处处保持清醒和自律,知道哪些话是不该说的,哪些人是不能交的,哪事是不应做的。“天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个人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保持戒慎之心,否则,就很容易思想出格、言行出轨、败事致祸。党员干部要涵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学好党纪这门必修课,正心修身、心存戒惧、谨言慎行,时刻保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才能不断提升自身免疫力,在面对各种“糖衣炮弹”时不乱方寸。行有所止、行有所规,才能识荣辱明得失知进退,在人生道路中行稳致远。
知底线,保持行动自觉。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守得住法律底线。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其次要守得住纪律底线,既要学好党章党纪,更要用好党章党纪,把党章党纪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坚守纪律底线,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