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特种运输车辆集交通功能和特种功能于一身的特殊性,平时普通市民群众接触较少,所以大家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危害性了解不多。与一般交通事故不同,由于特种运输车辆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导致环境污染,极有可能带来次生危害。为减少事故发生,从以下常见事故进行风险提示,提升风险意识,减少事故发生,防微杜渐。
2024 年4 月7 日,岳某驾驶桂E*****号重型罐式货车由北往南途经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七江镇石背村1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在转弯未注意前方行人尹某某,与行人尹某某相撞,造成尹某某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岳某驾车离开现场。
案件分析
从交警材料和现场复勘,存在的安全隐患:
(1)车该车辆在行驶时国道时,要随时注意路面标识,遇到路口时需观察行人和路面情况并减速行驶,遇到路口车辆需做好及时礼让。
(2)车辆在行驶前,需要检查车辆灯光、刹车等系统是否存在故障,避免车辆“带病”行驶。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查看,照看伤者,积极协助救援。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离开现场。同时司机也存在疲劳驾驶情形,从该公司后台调取不到该车辆出险轨迹和相关视频,车队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安全培训不到位。
案例二
大货车已经成为了城市道路上众矢之的的危险。由于城市快速发展,物流、工程等大型施工单位较多,身边的大货车更是数不胜数。首先,我们说说大货车的特点。质量大、惯性大、重心高、体量大、轴距长、内轮差大、气压制动、制动反应快、方向沉。这些特点带来的危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2024 年4 月29 日,彭某某驾驶粤B*****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开发区碧桂园附近红绿灯路口绿灯左转时,车身右侧与三者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三者电动车受损,三者摩托车驾驶员死亡,三者摩托车乘客受伤住院。
案件分析
从交警材料和现场复勘,存在的安全隐患:
(1)行经路口时,一定遵守“慢观让停行”的规定,提前减速备刹车,加强观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坚决杜绝闯灯、抢灯的现象,尤其是无灯路口和畸形路口,一定要确保安全后通过,不要急躁、盲目。
(2)视觉盲区,大货车由于体量问题,比普通小车的盲区要大的多。
相关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切记驾驶前确保车辆无故障、无隐患,避免“带病”行驶。开车不超速,莫要疲劳驾驶,安全记心中。血的教训不能忘,运输公司和车主需重视,员工违法,企业有责,企业应尽到主体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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