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

害人害己

自身难“

—— 保险诈骗,害人害己

什么是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19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种主要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案件警示

2021年11月10号,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公开审判,被告人明某某,系亳州市人民医院主治医生,于2018年至2020年间,伙同朱某某等人利用虚假病历,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的重疾保险金。

法院判决被告人明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朱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骗保”坚决不可取

自身难“保”,害人害己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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