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玲:
1、接待当事人;
2、民事立案审查;
3、参加会议;
4、审核强制医疗决定书;
5、长治市心理康复医院讯问被申请人;
6、组织召开庭党小组扩大会议。
二、王晓晓:
1、领取刑事案件;
2、填写取保手续;
3、填写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4、填写出庭通知书;
5、填写委托辩护公函;
6、屯留司法局送手续;
7、参加党小组扩大会议;
8、长治市心理康复医院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
三、梁磊:
1、屯留区看守所送达执行手续;
2、参加党小组扩大会议;
3、长治市心理康复医院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
四、张舒玮:
1、查询诉服数据并签到;
2、校对裁判文书2份;
3、撰写管辖异议裁定书;
4、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五、张丽君:
1、参加庭务会议;
2、打印电子送达回证;
3、整理完善卷宗、打印卷皮;
4、领取民事卷宗、电子送达应诉手续;
5、制作庭审笔录;
6、办理案件退费手续。
六、宋一帆:
1.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
2.拟写信息周报;
3.参加党小组会;
4.完善公务员纪实表格;
5.联系当事人家属罚金缴纳事宜;
6.拟写刑事判决书;
7.领取司法救助案件2件。
七、宋少杰:
1、参加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
2、参加党小组会议;
3、浏览刑事案件卷宗。
八、王健玉:
1、参加庭务会议;
2、填写整理文书;
3、预约庭审;
4、司法局送达文书;
九、王雁:
1、参加庭务会议;
2、整理、装订卷宗4本;
3、文书盖章。
十、倪慧芳
1、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2、接待案件当事人;
3、土后庄做调查笔录;
4、查阅卷宗资料。
十一、贾小伟:
1、移交鉴定材料;
2、土后庄做调查笔录;
3、领取卷宗、填写应诉手续、电子送达手续;
4、准备庭审笔录。
十二、张宏武:
1、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
2、审核修改裁判文书;
3、完善补充案卷信息。
十三、吴琼:
1、参加庭务会议;
2、印发文书、系统结案、电子送达;
3、整理装订卷宗。
十四、赵丹:
1.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
2.拟写信息周报;
3.准备党小组开会资料,记录会议内容;
4.完善公务员纪实表格;
5.向中院报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情况;
6.修改、提交盖章强制医疗决定书;
7.拟写党小组党建工作报告的部分内容。
十五、丁亚丽:
1、填写上诉案件退费表;
2、收取诉讼费,开具发票;
3、指导当事人填写立案手续,做满意度评价;
4、给案件当事人致电,调解案件。
十六、秦瑞:
1、今日登记诉前调解案件;
2、整理调解员调解案件;
3、今日收取诉前调解案件,登录调解平台系统录入各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调解员,并进行受理,网上系统上传音视频并进行结案等;
4、接听当事人电话数十次,回复当事人案情;
5、今日成功调解两起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并指导当事人填写手续;
6、打印,整理报表;
7、其他诉服工作有序进行中。
十七、陈国彦:
1、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并回复执行案件信息;
2、受理执行案件材料两件,并指导当事人签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3、查询案件信息;
4、执行系统录入执行案两件,送扫描并取回,登记分案移送执行;
5、联系当事人督促履行。
十八、赵丹:
1、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
2、拟写信息周报;
3、准备党小组开会资料,记录会议内容;
4、完善公务员纪实表格;
5、向中院报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情况;
6、修改、提交盖章强制医疗决定书;
7、拟写党小组党建工作报告的部分内容。
十九、李霓景: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接听电话;
3.录入民事案件七件;录入刑事案件一件;
4.通知书记员领取案件卷宗;
5.案卷送扫描室扫描;
6.查询案件信息。
二十、申秀丽:
1、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2、窗口受理民事案件六件,收取诉讼费六件;
3、受理刑事案件一件;
4、受理人身保护令申请案件一件;
5、受理上诉案件三件,计算并收取上诉费三件;
6、指导当事人满意度评价七人;
7、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多次,其他诉服事宜有序进行中。
二十一、王笑:
1、案件统计;
2、案件维护;
3、安装电脑系统;
4、电子签章,打印;
5、通知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时间,邮寄鉴定材料,沟通鉴定案件。
二十二、黄倩:
请假。
二十三、段增翠:
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