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村集体产业稳定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着力解决帮扶村农产品难卖的问题,经过前期的走访调研与筹划准备,4月28日,省高院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帮扶村农产品消费”活动,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为本号镇芭蕉村、新兴村村集体产业农产品打开销路,培育干部职工消费帮扶献爱心的理念,营造全员参与消费帮扶的良好氛围。
省高院作为本号镇芭蕉村、新兴村的帮扶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相关部署要求,连续多次开展消费帮扶。此次消费帮扶活动,干部职工共购买芭蕉村村集体产业火龙果2730斤20475元,购买新兴村村集体产业百香果2250斤22500元。
下一步,省高院将持续聚焦消费帮扶行动,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