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大同司法所落实“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和为贵
创建于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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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牵头创建“四所一庭(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人民法庭)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日,大同司法所联合龙华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人身亡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切实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该案例充分验证了“四所一庭”工作机制的衔接联动优势。

    今年2月27日,某中学初三学生小安(化名)在学校自杀身亡。小安父母离婚多年,小安抚养权归属母亲,随母亲共同生活。事故发生后,小安父母与学校、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向大同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大同司法所所长于玲玉与专职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联合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文雅律师和龙华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对事情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梳理,并研究提出了调解方案,经过四次调解的努力,4月26日,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学校、保险公司向小安父母支付相应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小安父母协商的分配比例分别打入各自账户。各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大同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下一步,大同司法所将总结成功经验,强化工作创新,继续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推进落实“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助力构建“群众若有事,就近可解决”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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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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