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 防范涉黑洗钱犯罪.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水天一色
创建于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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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我们要严防金融领域涉黑洗钱犯罪行为,筑牢金融机构安全防线”!

—、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如何开展

1.银行业:重点打击非法放贷

       银行业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以下活动:

       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2.保险业:重点打击有组织保险诈骗

       对于保险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要及时接收、处理以下举报线索: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对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等。

二、金融领域如何防范涉黑涉恶犯罪

        金融领域的黑恶势力,隐藏深、危害广,严重损坏人民群众利益,扰乱金融秩序,广大民众要积极学习扫黑除恶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诈骗,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一、在购买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遇到符合“套路贷”、“校园贷”等形式的非法金融放贷活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向市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请持相关证据线索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认清非法金融的本质,提高风险意识,不要盲目投融资。不要相信“高利、保本”等说辞,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在投资和借贷时要擦亮眼睛,时刻具备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和融资,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三、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参与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

  四、要提高责任意识,不要放任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身边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现象时,积极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要参与,同时自觉抵制、踊跃举报。

防范金融风险,扫除黑恶势力,持续加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与财产安全,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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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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