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在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期间,街道卫生院工作人员跟网格员一起走进各企业进行宣传教育。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条件: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跟企业主讲解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