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和零钱包兑换宣传活动

岁岁平安
创建于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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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现金使用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支付自主选择权,提高人民群众对现金服务的满意度,广发银行南京分行积极开展区域宣传,并开展专项摸排活动。

广发银行员工来到南京园博园开展专项宣传和摸牌活动。向园博园内的商户进行现场宣传,张贴支持现金收付标识,发放零钱包等。

        我行工作人员向商户进行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告知商户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并让商户签不拒收人民币承诺书,向商户发放支持现金支付标识。此外告知商户如有需要现金兑换需求,可到我行任意网点进行兑换。

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优化支付环境是我们每个金融民工的责任。今后,我行还将继续提供“零钱包”兑换服务并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的相关宣传,营造良好的现金环境,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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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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