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保障十条铁律”
•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论任何缘由,一律按“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家长和学生自负,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或随身携带或通过网购或私自收藏或擅自使用“管制刀具、违禁物品、凶器、棍棒”预谋打架斗殴者。
•二、私自租骑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机动车游玩,私自到野外游泳、违规用火、违法犯罪者。
•三、携带、贩卖、吸食毒品,引诱胁迫他人沾染毒品,教唆他人吸食违禁药物或毒品者。
•四、和社会不良人员或社会不良团伙勾结、交往者,拉帮结派,邀约社会人员参与打架闹事者,打架斗殴的组织者、策划者或打架后报复者,组织聚众斗殴或参与群殴群斗首者,殴打教职工或长辈者。
当自己或发现他人遭受校园暴力时,不要害怕、顾虑,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你的恐惧和沉默只会助长校园暴力之风,令更多的同学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