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跆拳道联赛花都站竞赛规程

荣耀格斗刘馆长
创建于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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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指导单位: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花都区跆拳道协会

赞助单位:待定

比赛时间:2024年5月26日比赛地点广州市花都体育馆

参赛单位:广东省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办方特邀单位

竞赛项目:为分流参赛运动员, 减少运动员等候时间, 原则上按年龄组分别进行各项目比赛,具体安排以补充通知和出场顺序为准。

(一)、年龄设置

1、成年组: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5岁及以上);

2、青年组:2000年01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7至24岁);

3、少年组:2008年01月0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6岁);

4、少儿组:2012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2岁);

5、儿童组: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8至 10岁);

6、幼儿组:2017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7岁及以下)。*年龄划分,参照2024年1月1日为起点计算。

(二)、组别设置

1、竞技项目,设个人竞技;

2、品势项目,设规定品势团体、混双、个人;

3、功力击破,设个人项目。*各队伍各比赛级别不限人数。

(三)、竞技项目

1、个人竞技

(1)参赛人数:每个参赛单位不限报人数。不足2人的级别,向上合并或取消;超过8人的级别,分组进行比赛。注意儿童、幼儿组的最小级别的参赛运动员体重不得低于级别规定的下限。

(2)比赛装备:竞技比赛使用电子护具比赛,电子护具(护胸、脚套、头盔和面罩)由组委会提供;运动员准备个人护具:护齿、护臂、拳套、护裆(阴)、护腿;详情参阅电子护具的相关要求。(3)比赛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公布的最新竞技竞赛规则,具体赛制和规则适用请参阅《赛制说明》。

(4)级别如下:*青年/成年组男子:-50KG、50-54KG、54-58KG、58-62KG、62-67KG、67-72KG、+72KG;女子:-43KG、43-47KG、47-51KG、51-55KG、55-59KG、59-64KG、+64KG。*少年组男子:-35KG、35-38KG、38-41KG、41-45KG、45-49KG、49-53KG、53-57KG、57-62KG、+62KG;女子:-33KG、33-36KG、36-39KG、39-42KG、42-46KG、46-50KG、50-54KG、54-59KG、+59KG。*少儿组男子:-27KG、27-29KG、29-31KG、31-33KG、33-36KG、36-39KG、39-42KG、42-46KG、46-50KG、+50KG;女子:-26KG、26-28KG、28-30KG、30-32KG、32-35KG、35-38KG、38-41KG、41-44KG、44-48KG、+48KG。*儿童组男子:18KG-20KG、20-22KG、22-24KG、24-26KG、26-28KG、28-30KG、30-32KG、32-35KG、35-38KG、+38KG;女子:17KG-19KG、19-21KG、21-23KG、23-25KG、25-27KG、27-29KG、29-31KG、31-34KG、34-37KG、+37KG。*幼儿组男子:16KG-18KG、18KG-20KG、20-22KG、22-24KG、24-26KG、26-28KG、28-31KG、31-34KG、+34KG;女子:15KG-17KG、17KG-19KG、19-21KG、21-23KG、23-25KG、25-27KG、27-30KG、30-33KG、+33KG。

(四)、品势项目品势项目参赛运动员允许穿着传统竞技道服参赛,并按级别要求佩戴腰带。不足2人(组)的级别,无须合并;超过8人(组),分组进行比赛。规定品势比赛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公布的最新品势竞赛规则,具体赛制和规则适用请参阅《赛制说明》。

1、规定品势

(1)个人品势个人品势设男子、女子组;各年龄组按级位(腰带)划分级别。每队各级别不限报人数。

(2)混双品势混双品势为男女组队,2人一组,同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组混双组合;级别仅按年龄组划分,不以级位(腰带级别)划分。每队各年龄组不限制组(队)数。

(3)团体品势团体品势设: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男女团体,3人一组,同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组团体组合;级别仅按年龄组划分,不以级位(腰带级别)划分。每队各年龄组不限制组(队)数。

(五)、功力击破本次击破比赛为广州花都站特设项目,运动员在允许技术范围使用击破技术,设三轮击破,根据完成轮次奖励奖牌,具体请参阅《赛制说明》。  

报名方式(一)、参赛资格

1、参赛单位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的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俱乐部或学校参赛;参赛队名称应与单位名称相符(与团体会员、俱乐部、学校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对应,并需在报名确认表上盖章),主办方特邀队伍除外。

2、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效期内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证,否则不予资格审核。3、运动员不能为在训专业队运动员(两年内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赛事前八名或各省市体育局计划内赛事前三名运动员)。

4、运动员应向领队提交县(区)级医院的体检证明,以确保身体情况适合参赛。领队携带上述参赛运动员的体检合格证明,以便组委会抽查。

5、参赛队须提供运动员《参赛风险告知书》,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6、教练员必须具备广东省跆拳道协会认可的教练员资格,并按规则要求着装,否则不能参与现场指导。

7、比赛技术官员由广东省跆拳道协会裁判委员会统一选派,辅助裁判可由承办方和参赛队推荐,由裁委会审批后安排任用。

(二)、参赛费

1、竞技项目(含个人竞技):300元;2、品势项目(含个人、混双、团体):300元;

3、功力击破(含个人功力击破):300元仅参加功力击破参赛费。

4、上述项目兼项参加,则每增加一个大项收费100元。

5、例:(1)个人竞技+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300元+100元+保险+会员证;(2)个人竞技+功力击破

=300元+100元+保险+会员证;

6、保险费20元     会员费50元

7、餐费水费50元(家长陪同自理者则无需缴纳)

奖励方式

(一)奖励团队总分前八,以单项前八名 9,7,6,5,4,3,2,1 得分计算,竞技项目第三,第四名,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的名次分别并列, 并列名次得分按名次之和的平均分计算。(第三,第四名并列第三名 5.5 分,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并列第五名 2.5 分)

(二) 设 (学校组、公开组) 竞技,品势项目团体总分。

(三) 奖励各组个人 (含团体品势) 前八名。

(四) 根据个人成绩名次加设个人参赛奖励奖状。

(五) 设团体“道德风尚奖”,授予牌匾。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25%评选。

(六) 设“优秀裁判员奖” ,由竞赛组评出,授予证书或牌匾。

(七) 设“优秀教练员” ,  由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或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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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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