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4年秋季详细招生方案如下,若家中有小升初孩子的家长们注意啦!!!
根据《鼎湖区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暂行办法》(肇鼎府规〔2021〕5号 )和《肇庆市鼎湖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肇鼎教〔2024〕13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及“积分入学”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小学阶段六年级学业的毕业生(因学校学生床位不足,永安村委会、永安居委会、永安墟镇居住的学生不安排住宿,留守儿童除外;积分生按积分由高到低安排床位,直到床位安排完为止)。
三、招生人数
七年级招收7个教学班,共350人。
四、报名时间
(一)永安镇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下称“户籍生”):
5月6日至5月11日。
(二)符合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下称“政策照顾生”):
5月6日至5月11日。
(三)凭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下称“积分生”):
5月24日至5月30日。
五、报名办法
报读我校的学生,电脑登陆“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报名(网址:http://dhbm.sincci.net/),填写报名报并提交相关资料,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特别提示:没有身份证号码(未入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到区教育局教育股领取报名号。
六、报名资料
(一)鼎湖区永安镇户籍生
报读常住户口服务区域范围内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和父(母)或监护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审验。
(二)政策照顾生
享受相关政策(区级以上文件)照顾的儿童少年须提交报名申请以及相应佐证材料(详见《暂行办法》)。
(三)积分生
申请人申请积分入学除提供身份证和《鼎湖区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外,还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户籍材料:适龄随迁子女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户籍情况、亲属关系、合法有效监护关系的材料。
2.住所材料:
(1)有商品房、集资房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全国统一样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款发票、按揭材料是房屋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证明。如果申请人有多套(幢)房产只需提交其中一套(幢)房产材料(下同)。
(2)有自建房的,提供产权证明,没有产权证明的提交相关材料,并同时提供同地址、同户名的水费(电费)缴费簿和近三个月的缴费清单。
(3)有租住房的(注:出租房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提交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肇庆市鼎湖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肇庆市外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广东省居住证》。
(4)有工作(就业)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5)有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提供区住建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说明:以上五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
3.稳定就业材料:
(1)申请人在鼎湖区合法就业(创业)的,提供我区就业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或经营场所在鼎湖辖区的《营业执照》或《鼎湖区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2)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一险种),提供鼎湖区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出具的近5年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果提供的是异地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申请人的工作地点必须在鼎湖辖区内。
4.本地延续教育材料:家长自行填写在我区许可办学的小学接受本地延续教育年限积分,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在就读小学自行打印学籍材料并盖所出证明材料学校的印章,具体得分由教育部门进行核验。
特别说明:申请人需提供以上证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一式一份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复印件需申请人签名。提交的各项资料审验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有资料提交有效时间截至资料审核期间内,逾期提交的资料视为招生报名无效资料。
七、报读七年级应提交规范资料
(含资料目录顺序)
(一)户籍生:
1.报名表1份。
2.父母(或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政策照顾生:
1.报名表1份。
2.父母(或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政策照顾的相应佐证材料。
(三)积分入学生:
1.报名表1份。
2.积分申请表1份。
3.申请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4.住所材料(参照适龄少年积分入学住所材料,以上五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
5.在鼎湖区稳定就业材料: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交社保资料。
6.在鼎湖区读小学的学籍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资料按顺序把复印件装订成一册,同时带上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审核。
八、提交报名资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户籍生和政策照顾生:
5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二)积分生:
6月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三)提交资料地点:鼎湖区永安初级中学食堂
九、录取办法和批次
(一)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未按时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经学校和教育局二级审核确认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均采用电脑录取。当鼎湖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实际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录取。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招收鼎湖区永安镇户口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招收凭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十、录取时间安排
(一)户籍生和政策照顾生:5月22日
(二)积分生:6月13日
(三)被录取七年级新生到我校注册时间:
初定7月13日,具体注册时间要求以通知为准,请留意通知!(若逾期不到我校注册,将不保留学位)
美丽的校园
丰富的校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