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增多。为有效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十一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食品经营者温馨提示:
消费者篇
(一)选购食品要细心
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在线上购物,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信誉高、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平台店铺;购买食品要索取消费凭证。为避免落入网络消费陷阱,通过“直播带货”、朋友圈 “微商”等渠道购买食品应谨慎。
2、查看外包装和食品标签标签。观察是否新鲜,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坚决做到不采购、不接收、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食用农产品尽量按需合理购买、尽快食用。
(二)家庭用餐要当心
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卫生操作习惯,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饭菜尽量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盲目“尝鲜”,不随意采食野生蜂蜜蜂蛹。不私自加工、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
(三)外出用餐要留心
选择证照齐全且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选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就餐后要索取小票等就餐凭证。在外出踏青、集体聚餐过程中,尽量不喝生水、不食用野生蘑菇和不明野菜野果,注意食品卫生;用于野餐或路途中食用的食物(例如卤味、烧烤等)最好选择真空包装,自制食品要烧熟煮透;夹心蛋糕等水分含量高的食品容易变质,要注意保存;在野餐、集体聚餐中不宜一次性大量摄入冷饮,不宜在剧烈运动后摄入冷饮,不宜空腹或进食后立即摄入冷饮。
(四)网络订餐要小心
认真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选择证照齐全、近距离的餐饮服务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餐后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材是否新鲜,及时食用。慎购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保健食品要警惕
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要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要选择从正规渠道购买,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特别提示,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六)警惕“特供酒”消费陷阱
目前,线上线下销售的“特供酒”,均为假冒伪劣产品。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酒类专卖店或者网络交易平台等场所,选购正规企业生产的酒类产品,尤其要查看商品标签、说明书等,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
食品经营者篇
食品销售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禁销售、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严防食物中毒。广大食品经营者要主动提供销售小票等销售凭证,及时、主动处理涉食品安全类消费投诉问题,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营造食品安全绿色健康新风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进行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及时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