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常识—元门乡中心幼儿园二次分享培训活动

元门乡中心幼儿园 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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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的成长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过程,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唯有不断地学习、思考、实践才能向一名合格的教师走近。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为了充分发挥外出培训的有效资源,我园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由外出学习归来的赖碧琳老师为大家做主题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常识》的二次分享培训活动。

      赖碧琳老师以《语言文字规范化常识》为主题进行分享。

       解读了什么是规范的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语言规范化:讲普通话 

文字规范化:写规范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推广通用语言文字有什么重要意义?


       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次我园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常识》的培训学习,让教师们熟知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从根本上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的感受到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对幼儿的言传身教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学习经验分享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方法的传递,更多的是观念的更新,思想的指引。通过二次培训活动,增强了老师们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分享的机会,充分发挥了“走出去,带进来”的作用,不仅外出学习的老师收获颇丰,而且通过二次培训让园内老师也学到了新的教育理念,真正达到“外出学习有收获,回园分享共提高”的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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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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