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镇政府联合龙华消防大队召开“5.1”丁村三横路167号电动自行车火灾现场警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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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07时26分,海口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丁村三横路167号重庆不夜城市井火锅店内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着火,造成电动自行车烧损1辆,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城西镇政府于当日上午联合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电动自行车火灾现场警示会,通报火灾情况并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做进一步部署,现场会由城西镇政府谭志雄副镇长主持,附近居民和网格员等40余人参加会议。

       期间,大队工作人员通报了该起火灾事故经过及起火原因,并强调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下步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大队工作人员还组织参会人员查看火灾现场,向大家讲解火灾如何正确开展自救和演示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等知识,并现场发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100余份。

       通过此次现场会,使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并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切实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制作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审核:梁宇巍

编辑:文  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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