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执法检查

郭药飞
创建于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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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月 30 日上午,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宏斌为组长,副主任史青燕为副组长的检查组一行,深入灵空山镇政府、韩洪乡鱼儿泉村、县森防大队等地,就《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冯锐、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主任韩文宏及相关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县政府部门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在灵空山镇政府,检查组查看了护林防火防控图、了解了智慧林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王宏斌强调,要紧盯重点人群、关键区域,合理布置监控点位,扩大监控视野,确保人员管理到位、火情发现及时。要进一步拓展完善平台功能,及时管理维护,确保平台稳定运行,真正发挥作用。要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让防火知识人人皆知,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在鱼儿泉村应急水源地,检查组详细了解了水源地建设情况。王宏斌强调,要加强上游植被保护、规范牛羊放牧、定期清理藻类,确保水量充盈、水质达标。

  在芊林背防火通道,王宏斌强调,要抓好水毁路段治理修复,加强越野、露营游客的解释引导、入山登记、野外用火管控工作,确保游客安全、森林安全。

  在森防大队,检查组查看了解了森防设施配备、防灭火指挥平台运行情况。王宏斌强调,要加强消防队伍装备实操培训,有效提升应对森林火灾处置能力和水平。同时,做好森防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用好执法检查这一方式,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务实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检查实效,推动《决定》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全力保障沁源森林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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