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下镇传达学习《汝州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暂行规定(试行)》文件精神

致远
创建于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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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五一”节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清廉汝州建设成效。2024年4月30日上午,庙下镇纪委书记姚亚超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汝州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暂行规定(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提倡廉洁过节、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

  会议解读了规定中的注意事项、适用范围、报告程序等要点内容,倡导操办婚丧喜庆事业应当秉持勤俭节约理念。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严格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和报备制度,规范廉洁自律行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报告表》执行。

  会后,与会人员签订了承诺书,纷纷表达了自己今后将严格遵守和带头落实各项要求的决心,承诺教育引导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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