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屯乡第三中学八年级4班防溺水安全教育
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准在无家长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不准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六、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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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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