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欺凌,从我做起——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中学初三二部开展防欺凌主题班会活动

人民路中学
创建于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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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中学一直坚守“为学生的长远发展负责,培养学生生活能力”的德育管理理念,立足学生未来,注重对学生内在品格的塑造,学生自立意识、团结意识、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大大增强。正能量思潮、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成为我校学生精神世界的主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学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为了更好预防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强化教育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人民路中学初三二部特此举办“抵制校园欺凌”主题班会活动。

Part 1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又称学生欺凌,是一种严重的问题,它指学生之间发生的,一方(个体或群体)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多次或单次对另一方(个体或群体)实施欺负、侮辱,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推搡、殴打、辱骂、恐吓、起侮辱性绰号、抢夺财物、孤立排斥等。这些行为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该共同努力,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的发生,为每一个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Part 2

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

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Part 3

防欺凌主题班会

主题班会课上,班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当遇到校园欺凌时应怎样保护自己”等安全常识。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班主任列举日常出现的同学间的小矛盾和小问题,并积极引导学生运用正确的方法正确处理同学关系,让同学们充分意识到校园欺凌跟同学之间开玩笑、闹矛盾是不同的,而是一个严肃且严重的社会问题。引导教育学生不当欺凌者,不当欺凌的帮凶,同时遇到校园欺凌现象,要及时报告、寻求帮助,如出现不良情绪要及时与朋友、家人、老师倾诉,也可以到学校心理辅导室进行心理辅导。

“友善待人,与同学和睦相处”

“别用一个人的离群来证明你们的合群”

“拒绝校园霸凌,守护青春净土”

“不做揉纸团的那个人”

“请不要冷漠,也不要沉默”

校园欺凌危害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通过此次主题班会,同学们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了文明守纪意识,提高抵制和防范欺凌的能力。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防范工作,努力创建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向上”的平安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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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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