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对违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城市规划管理秩序,有效打击违法建筑,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筑,遏制新增违建。
2024年4月26日,海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网格巡查员在对辖区进行日常“两违”巡查防控过程中发现港丰市场私自放置了两个钢结构集装箱。网格巡查员立即对该处违规改建问题进行上报,同时现场责令负责人停工整改并提供相关审批手续。4月27日上午,中队打违组队员到达现场核查整改情况,该处并未自行整改,且依然在施工,执法队员当场责令该负责人停工整改,并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月29日上午秀英分局纪小虎副局长带领海秀办中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并就该问题进行现场指导,要求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
2024年4月29日下午,海秀街道办常务副主任张继恩,海秀办中队林仕科中队长先后就港丰市场投放钢结构集装箱问题同市场管理方进行约谈,明确要求市场方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
截止2024年4月29日22:24分市场方已按照要求对该处放置的集装箱进行清理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