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廉洁过节要求,抓好“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现就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包括通过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行为;
三、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四、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五、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旅游、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七、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管理对象摊派费用;
八、严禁酒驾醉驾,参加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等;
九、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脱离值守岗位。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
十、严禁餐饮浪费和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全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提要求、明责任,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文明治家,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学校纪检办将畅通监督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并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上报一起。
举报电话:(0998) 252 2311
举报地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119号
喀什市第十三小学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