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 ”假期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省行党委、驻省行纪检组和市农信办党组工作要求,现就廉洁过节事项做出如下提醒。
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快递寄送礼品等;严禁违规吃喝。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严禁违规巧立因公出行名目,借机转换报销节假日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奖金、实物等。
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在值班期间发生饮酒、脱岗、失泄密、擅离职守和值班电话不畅通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