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清水口镇大罗小学防溺水学生及家长告知书

清水口镇大罗小学
创建于04-29
阅读 60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春暖花开之际的周末,孩子自由时间增多、活动范围增大,也是家长安全监管薄弱的时期。随着夏季临近,天气逐渐转暖,因野外游泳、嬉水、水边游玩等引发的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4月21日,江苏淮安,一12岁女孩跟随哥哥到河边钓鱼,不幸落水溺亡。4月22日,福建福州永泰县发生一起一对11岁双胞胎溺亡悲剧……无数沉痛的教训提醒我们,溺水事故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

       为有效防范此类事件发生,特提醒您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切实履行好孩子安全教育和监管的职责。

一、孩子做到“七不”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擅自下水施救;
7. 不与社会闲杂人员结伴外出游玩。

二、孩子做到“两会”

1. 发现涉水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 会基本的自救、救助、报警方法。

三、孩子游泳“量必须”

1. 必须要在家长的带领下游泳;
2. 必须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

四、孩子“四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风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五、家长做到“四知道”

1. 知道孩子外出的同伴;
2. 知道孩子外出活动内容;
3. 知道孩子外出目标去向;
4. 知道孩子外出归家时间。

       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共同守护孩子美好未来需要我们一起行动!

阅读 60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