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机关党支部开展了第二次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本次学习由机关第一支部宣传委员劳婷主持并领学,机关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参加。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本次集体学习共有7项内容:
1.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强调进一 步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奋力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3.孙绍骋书记在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4.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5.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第三章21-27条
7.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
第3集 强化正风肃纪
第4集 一体推进“三不腐”
以自省之心按紧信念“总开关”,扣紧“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思想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使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需要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具备大无畏的勇气和魄力,更要有辨是非、肯取舍的能力,其内在反映的是党员干部自我批判精神和自我革命的能力。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常常挑镜自照、自警自省,全力兴党强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