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1、4月21日,江苏淮安,一12岁女孩跟随15岁哥哥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溺亡。
2、4月20日下午,陕西榆林市横山区,三名小女孩玩水,其中两人不慎掉入水中,另一名小女孩呼救,“救命!有人被水冲走了。”
四名高中生放学回家经过事发地,听到呼救声下水施救。女孩均平安获救。
3、4月15日,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发布“认尸启事”,南京市建邺双闸地区秦淮新河船闸附近水域发现一具无名男童尸体。死者9岁左右,身高127厘米。同时发布衣物照片。
4、4月13日,周六,四川天府新区锦江生态带,一女孩玩耍时不慎跌落水中,两位热心市民见状,果断下水救援,将小女孩救起后默默离开。
5、4月13日,周六,江苏淮安涟水县古淮河风光带发生惊险一幕,两名儿童不慎落水,其中一名孩子的头已被水完全淹没!
危急时刻,退伍军人朱卫华来不及脱衣就跳入水中,用尽全力将两个孩子推向岸边,因救援及时,两个孩子并无大碍。
6、4月6日晚上6时许,在浙江绍兴越城皋埠大桥附近,一对母女不慎落水......
路过附近的网约车司机王月富和闻讯赶至的民警胡佳伟、史琦铭从6米高的桥边纵身跃下......最终,母女俩成功获救。
7、4月5日,清明假期,厦门蓝天救援队水草队长接派出所通知,一名男孩于5日凌晨5时12分从厦门某大桥掉入海中,还未找到。
接到通知后,水草队长和队员立即冒着大雨携带救援装备出队援救。令人遗憾的是,当男孩被救起时,已无生命体征。
8、4月4日,清明假期,新疆阿图什市公安局格达良派出所巡警在巡逻途中成功救起一名7岁落水儿童。
经了解,几名儿童踢球时不小心将球踢进渠中,一名儿童为了捡球不慎落水,其中一名儿童看到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立即上前求救。
9、4月4日中午,清明假期,陕西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内,一名7岁男孩在水边玩耍时脱离了妈妈视线,不小心掉进湖里,幸运的是被两名年轻小伙子及时救上岸。
10、4月2日上午,福建福州高新区南屿镇中溪村溪坂自然村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一名9岁男孩在村内的小溪溺水身亡。
事后,孩子家属表示,小孩早上跑出门,家里也不知道他怎么跑到溪边玩耍了。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四月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五一小长假就要到来,随着气温逐渐的升高,孩子涉水活动增多,提醒家长务必做好孩子防溺水工作,尤其是假期,一定要看护好孩子!
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一定要注意:
一、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帮助孩子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玩耍。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三、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假期,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四、告诉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和没有配带救护设备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划船或乘坐船时务必穿好救生衣,不要在船上摇晃、乱跑、乱动,也不能超载超重,以免船体掀翻或下沉。
五、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存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报告。
六、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成年人相助,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共同守护孩子美好未来需要我们一起行动。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牢固树立“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