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参加校外培训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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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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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五一”期间,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尉氏县“双减”办温馨提醒“五一”期间参加校外培训有关注意事项。

一、树立科学教育的理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请家长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生发展的综合素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阅读学习和锻炼的时间,理性谨慎选择假期校外培训项目,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二、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假期请合理安排学生课余生活,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假期各培训机构不得组织线上或者线下等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请家长不要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

       同时,不要选择以教育咨询、校外托管等名义开展的变相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亲戚辅导”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补课活动;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以网校、一对一等形式组织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违规培训普遍存在安全风险、教育风险、资金风险,存在虚假宣传、随意承诺、退费难等隐患。这类培训是县“双减”工作重点打击对象,我们将严肃查处各类“地下”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审慎合理选择非学科培训

       若确需参加校外培训,请您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做到“三看三知一签”。

       “三看”: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是否合法合规,培训内容、培训地址是否与办学资质相符;看培训收费项目与标准、教师资质、监督举报电话是否公示;看机构场所安全环境是否有保障。

      “三知”:知道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三个月、不得超过60课时,不得一次性超过5000元,拒绝各种优惠方式诱导缴费或储值提前缴费;知道要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购课及缴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必须提供正规票据;知道多数培训机构自身无餐饮服务资质,拒绝机构提供餐饮服务。

      “一签”: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遇到退费等各种纠纷时,有章可循,依据合同仲裁,或者依法诉讼。

四、热心监督违规校外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家长参与监督举报,如果您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请积极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提供详细问题线索。尉氏县“双减”办将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对问题线索依规受理、认真核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家长朋友们,减负才能增效,健康才能长效。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的假期成长环境,将孩子从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将本该属于孩子自由探索、身心健康发展的时间还给孩子,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体育类:(县教体局0371-27961762)

文化艺术类:(县文广旅局0371-23201968)

科技类:(县科工信局0371-27999769)

 

   尉氏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尉氏县滨河路小学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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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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