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山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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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汉山中心幼儿园关于宣传精准资助政策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04-28 阅读238

尊敬的家长朋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幼儿园资助宣传工作,使广大家长清晰知晓助学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能享受助学待遇,我园特在此向您介绍2024年春季学前阶段资助政策,请您仔细阅读:

一、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以及面向大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普惠性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教教育机构。凡是在以上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均可以享受国家资助。

二、资助标准及对象

      学前教育资助项目为学前一年一免一补。

学前一免资助对象:

学前一年正式注册的在园在籍幼儿;

一补为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优先。

资助标准:学前一免资助标准为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1300元;民办幼儿园每年1300,高出的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学前一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三元,一年按250天计算,全年750元。

学前一补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含14、15年已脱贫);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子女;

3.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

4.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子女;

5.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6.特困救助家庭子女;

7.孤儿;

8.残疾及残疾人士子女;

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资助程序

  由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按规定时间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公示后,享受该资助政策。具体流程如下:

(一)先由家长自愿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印证材料(相关复印件或者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

(二)班主任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庭,再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即可;

(三)幼儿园审核,幼儿园对申请名单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经济困难幼儿家庭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将享受本学期资助项目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汇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库(困难认定)》;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幼儿园在审核后,及时将材料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台账,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南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公示,幼儿园对审核通过的将享受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项目的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在幼儿园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资金发放,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幼儿园公示无异议后,区教体局、财政局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幼儿园严格按照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标准,通过委托银行代发的方式打入受助幼儿家长的银行卡中,资金全封闭运行,直补到人,再经家长签字确认。


       暖心资助,情润童心,南郑区汉山中心幼儿园会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享尽享,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和帮助,让爱心在希望中绽放,让希望在教育中成长!让我们同各位家长朋友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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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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