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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苗幼儿园防溺水安全家长告知书✨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创建于04-28 阅读1039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近日气温逐渐升高,溺水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增强全体幼儿及家长在特殊时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避免溺水事故发生!在此好苗幼儿园呼吁各位家长增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幼儿防溺水教育活动做得更扎实有效。

                   ❤好苗幼儿园温馨提示您❤️

  一、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要切实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在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游泳;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相互劝阻。

  三、幼儿游泳时应该有家长或成年人的陪同,否则禁止外出游泳。夏季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五、遇有突发溺水时能做到:

    (一)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二)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三)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防溺水安全“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

      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好苗幼儿园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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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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