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工作进行时.....”昌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大队4月禁塑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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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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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线索,快处理

        2024年4月,昌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大队累计处理禁塑案件违法线索17条,立案17宗,按照“及时”和“就地”的原则,以打击使用、提供使用、运输、储存、销售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重点,深挖源头线索,履行法定职责,快速到达现场,24小时内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二、联合检查不放松

        4月19日,执法局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禁塑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开展石碌城区福源小区、和瑞园、富安花园沿街铺面“禁塑”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近60家,现场立案查处8宗,扣押一次性不可降解购物袋近2062个、碗(含盖)300个、吸管63根。

        4月29日,执法局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太坡农贸市场开展“禁塑”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工作人员7人,复查各类经营主体17余家,未发现再次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行为。

三、处罚教育相结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执法人员在处理禁塑违法案件过程中始终谨记行政处罚要符合法理,也要符合事理情理的理念,严格贯彻《行政处罚法》,做好“禁塑”教育与宣传工作。

监制:李强

审核:刘成凤

校对:孙茜

编辑:吴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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