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记心间   廉洁保平安
—区局纪检组“五一”劳动节温馨提示

用户10543892
创建于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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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区局党委安排部署,区局纪检组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廉洁过节纪律提醒:

        "节点"就是"考点",节日期间,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绷紧纪律弦,净化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抵制节日期间各种不良风气;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为鉴、警钟常鸣,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守住"廉心",把牢"廉关",确保过节不"失洁",让节日更廉洁;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能力。

广大干部职工要弘扬清风正气,自觉遵守区局"十二条禁令":


1.除上级下发的紧急核查任务外,各业务部门严禁节前下户。


2.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收受节日礼品、礼金、购物卡(券)、土特产等财物;因特殊原因实际收到又无法退还的,要第一时间向区局纪检组说明情况并及时上交。

3.严禁以婚丧喜庆等名义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同事“随礼”。


4.严禁要求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本人或亲友提供免费旅游、餐饮、健身、娱乐等服务。

5.严禁组织、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买单”的酒局、饭局。

6.严禁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管理服务对象销售的商品或服务。

7.严禁上下级之间相互宴请及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券)、土特产等财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工作日或值班、带班期间饮酒。

9.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

10.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封存管理规定,严禁未经审批私自用车。

11.洁身自好,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12.严禁违反地方政府规定非法制贩、储运、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干部职工要将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转作风、树新风,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共同营造清廉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区局纪检组将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最后,祝各位同事节日愉快,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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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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