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政策解析(三)

待遇领取条件、标准及计算方法

永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创建于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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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哪些条件?

      1.政策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0周岁,在2014年2月之后参保的,从参保的次月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2.年满60周岁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从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3.60周岁当年,可以缴纳保费,也可以不缴纳。60周岁当年缴费(不含补缴费)的,缴费时间迟于到龄月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到龄次月起发放。领取待遇后,参保人员不能再继续缴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有哪几个部分组成,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69周岁每人188元/月;70-79周岁每人198元/月;80-89周岁每人208元/月;90周岁以上每人218元/月。

       养老金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基础养老金+加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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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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