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也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全体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特发布此《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希望各位家长和学生认真学习,共同遵守。
一、为了学生的安全,请尽量抽时间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低龄学生,一定要有家长或指定监护人接送。为了避免上下学时段学校路段拥堵,请家长尽量不驾驶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用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请不要酒驾、超载、超速、违章驾驶。不结伴包车上放学。
学生家长严禁使用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拼装车、非运营车、摩托车等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二、如果让学生自己步行上学或回家,请教育学生在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靠右行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马路上打闹、阅读等,横穿马路、过十字路口时要左右看。上学时要及时进教室,放学后迅速回家,不要在学校、街上逗留。有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须及时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
学生要严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边走边看书,不追逐、嬉戏,不玩滑板、轮滑平衡车等运动,不随意横穿道路,不翻越护栏等交通隔离设施或植物隔离带,横穿道路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抛物击车。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逆行;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上牌。
四、家长们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放学后迅速回家,不在路上玩耍、逗留,随时关注孩子回家的时间,若孩子未能按时回家或到校,要及时跟踪去向;教育孩子禁止搭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车证、无营运证)车辆和超载车辆;上放学时指导子女搭乘公共交通或步行。
走路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无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右边一米内行,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学生禁止在路上打闹、玩耍、横穿机动车道,特别是不准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
学生和家长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拼装车、非运营客车、摩托车接送学生应及时向公安交警或当地派出所举报。
五、公交车上勿嬉闹
部分学生会乘坐公交车去上学,在公交车上嬉闹、冲撞的行为时有发生,非常危险,尤其是车辆突然刹车时,嬉闹的孩子可能来不及抓住扶手而摔倒。建议学生进入公交车厢后,尽量靠后走,不要聚集在上下客车门,以免在开关门时被夹。同时,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好扶稳,不嬉戏打闹,不将身体伸出车窗,以免发生危险。
六、远离盲区
家长和孩子都需要知道车辆盲区的存在,骑车出行的家长需要按道行驶,尽量远离车辆,带领孩子外出时要格外小心车辆的盲区,对于驾驶人而言,开车前要多检查、行车时要多留意,减少车辆盲区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别让悲剧上演。
提醒学生及家长:
1.出行必须乘坐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做到乘车安全、步行安全和驾车安全。
2.学生严禁驾驶二轮摩托、三轮摩托等车辆。
3.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到学校划定的接送区域接送学生,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区域,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学校门口,接到学生后尽快离开,避免造成交通拥绪。
盘州市鸡场坪镇滑石小学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