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浓厚氛围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贯彻实施,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开展了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首先,召开资助工作会议,让全体教职工知晓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 政府资助。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每人每学年1000元。
2. 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民办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 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通过班主任会议,各班老师了解资助政策,规范教师对于春季学期资助的工作程序,从而更进一步促进资助工作的开展。
同时,通过班级群、家庭走访向家长宣传本园的具体资助要求,保证家庭相对困难的幼儿能得到相应的补助。
本次宣传工作把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到了实处,起到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引领作用,做到资助政策家园全知晓、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