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校园欺凌说“不”,共建和谐校园——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晋江市陈埭镇江头万瑞小学
创建于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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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青少年对学生欺凌的认识,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及应对学生欺凌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3月27日下午,晋江市江头万瑞小学邀请法治副校长纪贵源警官来校开展了以“向校园欺凌说“不” 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中,纪警官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常见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哪些”、“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他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结合发生在校园内外发生的真实欺凌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普及“侵害未成年人强制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希望全体学生能知法、守法、用法,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校园欺凌,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和被害者,让学生们深刻地明白了如何有效应对校园欺凌。最后,纪警官通过真实的案例情景,让学生代入角色,积极寻找应对技巧。


       讲座的整个过程,同学们积极参与,或思或想,或大胆讨论踊跃发言。懂得了当受到欺凌应及时向老师或家人寻求帮助,采取理性正确的方法保护自己,减少和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而后纪警官强调,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 

    1.不做受害者: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2.不做欺凌者: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最后我校陈校长发表总结强调:我校将继续加强校园“防欺凌”的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严肃校风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学生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编辑:丁惠榆

初审:邓前芳

复审:牟小丽

终审:陈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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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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