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法治种子 助推法治明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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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撒法治种子 助推法治明山建设
——明山区司法局举办“1+N”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走深走实,4月25日,明山区司法局在程家社区举办“1+N”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区司法局局长杨泽昌、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星光、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郭岩松、程家社区书记赵淑淳出席,全区30余名“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培训。

      区司法局局长杨泽昌在培训开始前作出重要讲话:强调要自觉找准村(居)“法律明白人”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和纽带作用,当好基层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基层法治建设的“指挥员”、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要准确把握加强业务能力的内在要求,通过不断学习和总结提高,强化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争做法律明白人、争办法律明白事。

       培训由辽宁晓云律师事务所和辽宁泓龙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主讲,围绕“什么是‘法律明白人’”和“民法典与行政法、刑法的界限”两方面内容,着重讲解了“法律明白人”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的方式解读了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使“法律明白人”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培训现场还设置了互动环节,两位律师详细解答了“法律明白人”代表提出的日常工作中有疑问的法律问题,并引用案例进行指导,切实提高“法律明白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月的山城山花烂漫、水景相融。明山区司法局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在这个生机勃发的季节播撒下法治“种子”,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优化村(居)法律顾问配置,将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实现“1+1>2”的效果,推动“法治明山”在各个村、社区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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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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