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工作目标
恩施市教育局文件《恩施市教育减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恩施教文〔2024〕13号),落实关于教育减负的工作要求,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过重作业负担、过重考试压力、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育违规收费等四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推动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02
治理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过重作业负担问题。
一是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个别学生经过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休息。推广实行“无作业日”。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各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学生安排储物抽屉(柜),引导学生将工具书、课外读物、已完成的作业等存放学校,减轻学生书包重量。推广小学一、二年级放学“去书包化”。
二是规范引导家长合理参与。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随意要求家长协助打印作业。多形式开展家校共育、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与教师沟通孩子学习、生活和身心状况,督促孩子回家后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各学校不得向家长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下载APP、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以及各类“点赞”“打卡”“评比”等指令性任务,不得引导、推动家长“替代”学生完成班会组织、手抄报、比赛评比等校内任务。
三是建立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乡镇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对学校绩效考核范围。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建立健全作业总量审核监管、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重点整治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过重考试压力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二是加强考试命题管理。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正常教学进度。命题要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
三是规范考试结果运用。除中考等明确以原始分数呈现考试成绩的考试之外,其余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完善学习过程评价和考试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科学全面评价学生。重点整治违反次数规定组织考试、违规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以考试结果分班或排座、将期中期末考试或模拟考试成绩与升学挂钩等问题。
(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各乡镇各学校定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恪守师德底线,加强师德管理。
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中心学校和学校要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责任,对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问题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监督和常态检查。
三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零容忍”,做到举报一件、调查一件,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对履责不力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教育违规收费问题。
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各乡镇各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收费。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严禁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行为。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除“一科一辅”之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不得推荐未经国家、省、州审查通过的教学资料,引导家长不随意为学生增加购买教辅材料。
严格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常年公示,在学生入学通知书上注明。严禁在收费公示之外自立名目、越权、超标准收费。
03
十条规范
1.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和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作业难度要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不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2.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向家长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下载APP、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以及各类“点赞”“打卡”“评比”等指令性任务。3.义务教育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或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结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进行考试命题,不出偏题、怪题。
4.义务教育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不得将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与升学挂钩。
5.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生命安全等课时。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6.学校要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和充足的课间活动,不得以“确保学生安全”等为理由限制学生必要的体育锻炼和课间活动。
7.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8.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得私下组织学生开展有偿辅导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9.严禁学校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10.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04、监督举报方式
1.举报联系电话:
0718-8110281(恩施州教育局)
0718-8412615(恩施市教育局)
0718-8652024(太阳河乡中心学校)
17683951431(柑树垭小学校长)
2.举报电子邮箱:eszjyj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