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政策解析(二)
补缴政策、困难群体缴费、关系转移

永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创建于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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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缴?补缴时是否享受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时参保居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补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困难群体缴费有什么补助政策?

        为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缴费档次。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人员,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中度(三级)残疾人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鼓励困难人员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选择更高档次连续缴费,多缴多得。

参保人员异地迁居,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账户如何转移?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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