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自助服务机具厂商应执行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阜新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积极向社会宣传优化现金服务。
(一)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与客户面对面办理金融业务涉及现金收付及费用缴纳的,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金融机构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公共服务收费受托方的,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现金服务作为基础性业务,充分考虑现金使用需求及存取便利性,确保现金业务网点及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满足公众需要。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在本机构开设账户的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引导其严格遵守现金收付规范。
(二)非银行支付机构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充分考虑非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的兼容性,做好对服务对象的提示,不得要求或诱导其他单位、个人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不得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无现金支付或歧视现金支付概念。
(三)自助服务机具厂商
自助售货机、自助售票机等机具生产商与服务提供商在研发、提供机具和服务时要充分考虑现金收付需求,做到多种支付工具兼容,不得排斥现金支付。
自助服务机具生产商与服务提供商应主动配合开展现金使用相关宣传,优化现金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