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 | 五一“纪”语

延安分公司纪委
创建于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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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

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

“五一”期间

可以放松的是身心

不能放松的是纪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在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要严守纪律底线,树立廉“节”新风,

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

节日“纪”语 | “五一”劳动节廉洁提醒

 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节日礼品;

 二、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购物卡等;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接受业务单位宴请等;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礼品费用及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私车公养; 

 七、严禁餐饮浪费;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911-8202305

监督举报邮箱:jubao_yanan@sxbctv.com

中共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延安分公司委员会

中共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延安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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