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五一”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在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员工要严守纪律底线,树立廉“节”新风,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
岁月因劳动而充实,时代因劳动而精彩!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乌海人民路支行党支部提醒您:
严明纪律规矩,廉洁过节
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节日礼品;
二、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购物卡等;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接受业务单位宴请等;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礼品费用及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私车公养;
七、严禁餐饮浪费;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行为。
模范遵纪守法,文明过节
要加强“八小时之外”自律,加强自我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任何形式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散布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不实信息。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酒驾醉驾、打架滋事及其它违法行为。
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营造清正廉洁、勤俭节约、健康安全、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党纪法规规定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职尽责不力、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以文明节俭、健康安全、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过一个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