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县教育局向广大家长、学生提出如下倡议:
1.家长驾驶机动车时,请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途经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请减速慢行,停车瞭望,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让右方车辆先行。汽车安全带又被称为“生命带”,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车内人员使用安全带死亡率仅为0.3%,而不使用者则高出8倍,家长驾驶机动车和孩子乘坐机动车时,一定都要系好安全带。
2.家长驾驶电动车及摩托车接送学生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如果不佩戴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对头部造成直接的伤害,死亡率或致残率大大增加。家长应尽量避免让老年人接送孩子,由于老年人年老体弱,反应比较慢,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驾驶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参与交通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应有序停放,不要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4、酒后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5.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上下学时坚决拒绝乘坐三轮车、无牌无证车、私家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时刻牢记行走时靠右侧,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追逐乱跑,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时每刻,我们都要牢记交通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车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头盔,确保您的每一次出行安全!
濮阳县第七实验小学
2024年4月22日
文字来源:濮阳县教育局
初审:张少令
终审:左腾飞